《暨南大学四海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9-2020学年度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推荐、书院评议小组审定,现将学院审定标准和评选名单公示如下。
结合班级评议意见,学院审定标准:
1.优秀学业班主任:爱岗敬业,帮助同学们解决专业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注重学生专业兴趣培养和学习引导。
2.优秀指导老师:思想政治素质高,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和发展。
3.优秀班集体及班集体单项奖:班级学习气氛浓厚,学习成绩好;团结友爱,凝聚力强;积极参加学院的各类活动。
4. 优秀班长:思想品德好,担任班长满一年,积极为同学服务,在班级有影响力和号召力。
5.优秀学生干部:担任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,热心服务同学,有奉献精神。
6.优秀学生:学习成绩优异,能够主动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活动。
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四海书院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日
联系老师:黄老师
办公地点:番禺校区院系楼2063室
办公电话:37335017
附件:暨南大学四海书院2019~2020学年度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名单.doc
暨南大学四海书院
2020年6月29日